2008年10月21日 星期二

擅做幹細胞美容 患者感染 醫師起訴

〔記者楊政郡、徐夏蓮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新佳美診所駐院醫師遲名?向病患鼓吹施打未經衛生署核准許可「自體幹細胞注射治療」,可抗老化及美容針劑,而施打時,工具消毒不完全,造成劉姓病患胸部及乳腺細菌感染,被依業務傷害罪起訴。

新佳美診所被控為婦人進行「自體幹細胞移植美容」,中市衛生局表示,新佳美診所於今年1月8日歇業,被指控的遲姓醫師目前在高雄某醫院擔任麻醉科醫師,當初他到台中支援看診卻未向衛生局報備,已被罰款兩萬元,昨天遲姓醫師目前服務的醫院表示他不在醫院值班,無法代替他回覆問題。

起訴書指出,劉姓女子因新佳美診所業務員歐志茂(另行通緝)遊說施打「自體幹細胞注射治療」,具有美容及抗老效果,去年6、7月間,依歐某指示到新佳美診所、由醫師遲名?施打針劑,但才打了一針,劉女胸部即出現傷口感染,有蜂窩性組織炎,還有乳腺感染等。

遲某否認犯行,辯稱他打的是賀爾蒙針劑,並非「自體幹細胞注射治療」,他懷疑係謝女隆乳,但他不知情,才選在胸部施打,不然不會打在胸部。

檢察官傳訊為謝女治療感染的李綜合醫院黃姓醫師,認定謝女並未隆乳,且謝女造成感染係因針劑施打過程消毒不完全,與有無隆乳沒有關係。

檢方指出,不論遲某對謝女施打的是「自體幹細胞注射」或賀爾蒙針劑,遲某對謝女施打針劑,並造成謝女傷害明確,且係因針劑工具不乾淨、消毒不完全才造成,業務傷害罪嫌明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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